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依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进行了书面审核,2012年6月有1家企业符合规定的条件,予以备案。现将备案企业名单予以公告(名单见附件)。
备案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组织生产,做好产品包装标识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 北京市2012年6月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委托加工备案企业名单.jpg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