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天津市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审批,我区天津山海关食品有限公司(名单见附件)符合发(换)证及变更条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2016年1月22日
附件:
2016年天津市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审批的食品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第二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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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产品名称 |
住所 |
生产地址 |
检验方式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至 |
发证日期 |
备注 |
1 |
天津山海关食品有限公司 |
水产加工品(干制水产品) |
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天宝路5号 |
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天宝路5号 |
自行检验 |
SC12212011500023 |
2021年1月19日 |
2016年1月20日 |
换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