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天津市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审批,我区天津市宝坻区英华水产经营部(名单见附件)等1721家经营单位符合发证条件,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2016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经营许可证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