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天津市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审批,我区天津黄庄洼米业有限公司(名单见附件)等1家企业符合发(换)证及变更条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2016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